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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23 16:26 作者:站点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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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广德县从“建制度、抓学习、严检查”着手,进一步规范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选人用人程序以及五种须事先征求意见的情形,要求拟任人选会议讨论前必须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并提出“十不准”纪律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报告、备案的,责令纠正并限期进行整改;对违反选拔任用规定以及发现存在带病提拔、说情打招呼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严格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指导,抓好政策规定学习。县委组织部明确专门科室抓好全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要求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的学习,并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作成标牌挂置于会议室,真正做到懂规矩、明程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县重点工作检查等工作,采取查看会议记录、现场询问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单位政策学习情况,并针对性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县委组织部抽调干部、干部监督等业务科室人员成立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乡镇和县直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标准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查核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确保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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