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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节镇多项举措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发布时间:2019-06-26 作者: 站点管理员 浏览次数:7666 字体 [ ]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誓节镇按照“严格审查,每人一档”的规范要求,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多项举措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着力提高党员队伍质量。

  一是实行无记名票决。为有效解决以往发展党员中存在的举手表决中碍于面子、人情和随大流、不情愿举手等问题,对拟确定积极分子和拟接收预备党员的表决上推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是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二是适时公示图片。为避免个别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突击发展,明确要求基层党支部实行关键环节都必须留存现场照片,通过村(社区)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要求照片拍摄必须清晰、必须有时间标识、必须能反映事件主题和人员规模,确保接受党员群众对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的监督,有效杜绝新发展对象“不规范入伍”。

  三是严把审查关。在批准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镇、村党组织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发展人员提请镇纪委、信访办、公安、组织办、卫计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动”审查,重点核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群众信访举报;有无信教记录等情况。同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的予以严厉追责。

  四是实行终身问责。明确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清单,为发展党员划出红线。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违反工作纪律、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已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退休等相关负责人采取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终身追究,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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