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6名公务员。(附件1:《2021年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比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1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3.市直机关须为2019年前(含2019年)、乡镇机关须为2016年前(含2016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将通过广德市先锋网、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市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8楼公务员科,联系电话:6818053)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附件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A4纸打印,须加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1寸同底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规定处);
(4)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印章;
(5)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
3.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如选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考试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开考人数不设比例限制。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广德市先锋网上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由选调单位通知。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人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上述规则对比后,仍不能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加试)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各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考察结束后,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6818053(市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6022284(市纪委监委)
附件:1.《2021年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2021年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广德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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