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德市企业实用型人才培育成长奖励政策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广人才〔2020〕4号)规定,经个人和企业申报、乡镇(园区)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决定给予朱建华等2人享受企业实用型人才积分制奖励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广德市人才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3—6818050。
姓名 |
企业名称 |
审核得分 |
拟享受工作津贴 |
朱建华 |
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
41 |
3年内每人每年2万元,共计6万元。 |
龚道新 |
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
25 |
3年内每人每年1万元,共计3万元。 |
广德市人才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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