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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创新举措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03-04 09:51 作者:杨前军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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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有关要求,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广德县审计局创新举措全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一、强化任中审计。在摸清底数、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任中审计,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领导干部任中就列入审计计划,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提高了审计效果。2015年审计了10名领导干部,任中8名;2016年第一批计划审计8名领导干部,任中7名,任中审计比例达85%以上。
  二、分类实施离任审计。修订和完善《广德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广德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在有重点地实施任中审计的基础上,做好其他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领导干部做到逢离必审,对经济社会事业中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能或发展任务,但掌握使用财政资金数量一般、职能相对单一的单位领导干部做好离任抽审,对经济事项单一且总量不大的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上采取财务清理、离任交接的方式,确保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不留死角。
  三、加强日常监督审计核查。日前,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联合印发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监督审计核查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县审计局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按照“短、平、快”的要求,每年对8-10左右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和拟提拔(平调)担任为关键岗位干部人选考察对象最近一个年度履行日常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核查,出具审计核查结果报告。核查结果运用同干部考核、监督结合起来,并作为干部选拔、调整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推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局在项目安排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二级机构和村(社区)的经济责任审计,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指导较大部门和乡镇对二级预算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王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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